澎湖12歲少女小倩(化名)跟單親媽住在男友阿慶(化名)家,有天晚上小倩在睡覺,褲子被阿慶脫掉,她驚醒穿回褲子逃到別的房間,媽媽竟拿著保險套與阿慶追進去,勸女兒:「給他做沒關係,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。」阿慶隨即又把小倩褲子脫掉,戴套洩慾。小倩隱忍2年後才向同學透露此事,指控阿慶陸續在她陰部磨蹭15次,其中一次「進去一半」,甚至媽媽也一起做愛。法官依據阿慶陰莖有入珠,但小倩處女膜完整,只認定加重性侵未遂1罪,最高法院將阿慶與荒唐的媽媽各判刑6年8月、5年6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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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亂倫3P案發生在2018年暑假,當時小倩正要升國中,她指稱自己晚上在睡覺,阿慶硬把她的褲子脫掉性侵,「媽媽有看到,但沒有阻止」,媽媽甚至說:「給他(阿慶)做沒關係,反正他都要進去關了。」然後阿慶說:「快一點啦。」媽媽隨即幫他戴上保險套性侵。
母親脫衣玩3P
小倩表示,阿慶脫她褲子時,媽媽在旁邊脫自己的衣服,阿慶與她發生性行為時,媽媽在旁邊看,「我完了就換阿慶與媽媽做愛,我本來要離開,但阿慶叫我不要走,我就在旁邊等他們做完」、「當下我的反應是痛,我有表示不要」。
阿慶辯稱案發時自己在新竹工作,根本不在澎湖,小倩的媽媽也辯稱人在新竹,但2人拿不出搭機等交通單據,證明自己不在澎湖,此外,社工證稱小倩升國中後以自殘、抽電子菸及喝酒、刺青等方式轉移痛苦的感覺,國中同學也證稱有次女生在講黃色笑話,小倩突然說自己曾被「叔叔」性侵。
情勒要求女兒改口
法官查出校方通報家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報警處理後,小倩的媽媽臭罵她: 「這個事情不能說的!」、「妳在幹什麼啊妳!」口氣嚴厲指責女兒不該說出遭性侵之事,還情緒勒索說:「死到誰?死到我誒!」並要求小倩改變證詞說自己根本不懂什麼是性交、先前講錯了。
依據相關事證,法官認定小倩的母親與阿慶為滿足性慾,以3P方式共同性侵小倩 ,違悖人倫綱常,造成她難以磨滅的傷害,且2人犯後均未坦承犯行,毫無悔意,但因阿慶有入珠,若有插入小倩陰道,她的處女膜應會破損,但醫師鑑定她處女膜完整無傷,因此法官認為可能小倩當時分不清有無插入,僅依加重性侵未遂論罪,判將阿慶、小倩母親各判刑6年8月、5年6月定讞。
資料來源:壹蘋新聞